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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多万公积金打水漂背后
徐炯权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易佑德有期徒刑6年。
  易佑德出事前在许多人心目中一直为官清廉,曾是个不怕得罪人的“铁面副市长”。这样一个口碑甚好的官员,为何落得个犯罪的下场呢?

  从体育老师到“铁面副市长”
  易佑德1951年10月出生于湖南邵阳,他在11个兄弟姊妹中排行老九,由于家庭条件不好,易佑德在10岁时便不得不跟着父母去挑河沙,赚取生活费。
  艰苦的环境促使易佑德努力读书,1970年,易佑德高中毕业时,从2000名学生中脱颖而出,被选调到邵阳市第二中学担任体育教师、校团委副书记,两个月后任团委书记。
  1999年8月,易佑德升任中共娄底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财政、审计、监察等工作。大权在握的他,处处小心翼翼,不拿不贪。
  “找他批点钱很难,他把国家的钱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宝贵。”当地一位官员说,在财政支出管理上,易佑德严格执行有关预算,尽量做到少批或不批预算外支出。有一次,一名协助易佑德工作的副秘书长去省委党校学习,打报告向他批1万元费用。虽然易佑德与他私交甚好,但还是婉拒了对方的请求。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他因此得罪了许多同僚。后来,一些同事背地里叫他“铁面副市长”。
  易佑德在担任副市长期间,不但把公家的钱管得很紧,自己生活上也是十分俭朴。他不喝酒,不抽烟,不唱歌,不跳舞,被同事戏称为“四不市长”。“易佑德在廉洁自律方面是过得硬的!”娄底市某单位一位负责人说,他们请易佑德吃饭是非常难的,易佑德也从未到他们分管的单位报销过发票。岁末年初,各个部门开表彰会或举办庆典,发误餐费、纪念品,易佑德总是拒收。

  8200万元公积金落入虎口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易佑德这个“铁面副市长”却在即将进入晚年时“大意失荆州”,栽在了自己分管的8200万元住房公积金上面。
  2002年7月,娄底市政府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易佑德任管委会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秘书长申某某和市政府副秘书长袁辉显任副主任。2003年4月,易佑德主持召开管委会全体会议,通过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计划。会议形成决议,住房公积金只能到一级市场购买国债,不能到二级市场交易与炒作,计划随后呈报市政府批准。
  2003年五六月份,恒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娄底市服务部经理王某某及服务部职员奉某某,获悉管理中心购买国债的计划后,多次找到管理中心主任黄建军,要求将住房公积金投到该公司委托理财。黄建军与袁辉显商议后,要求“恒信证券”写一份合作报告,因为“委托理财”已经超出了管委会决议“住房公积金只能到一级市场购买国债,不能到二级市场交易与炒作”的范围。黄建军告诉奉某某,要办好这件事,必须先做通易副市长的工作。
  王某某随后以“恒信证券”名义制作了《娄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国债投资项目书》,明确以委托理财的方式,使管理中心获得不低于6.5%的投资收益。其间,奉某某得知广东省惠阳某公司董事长袁跃与易佑德夫妇是好朋友,便通过袁跃的侄女婿邹某某打电话,请袁跃帮忙做易佑德的工作。袁跃提出收取2%中介费的要求得到允许后,即给易佑德的妻子打电话,请她帮忙做易佑德的工作。
  2003年7月24日,袁跃在娄底宾馆与易佑德夫妇见面后告诉邹某某,“恒信证券”的合作已没有问题。后来,他又告诫奉某某,要奉某某声称此举是他们“恒信证券”的“北京王总”安排的。28日,易佑德将黄建军叫到办公室,要求将“恒信证券”作为重点合作对象予以考虑。当天,在袁辉显汇报有关情况时,易佑德告诉他:有个“北京的老总朋友”打电话,要求关照一下“恒信证券”。
  8月初,黄建军等向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提交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用于委托国债投资管理的请示》。该请示明确委托“恒信证券”进行国债投资管理,回报率不低于6.5%的两套方案:“弥补亏损,资金规模4200万元”和“弥补亏损,资金规模8200万元”。
  8月12日,黄建军将该请示和附件材料呈报。袁辉显签批:“拟同意按4200万元的规模委托‘恒信证券’投资管理一年。如成功,一年后可继续委托并扩大规模。”申某某批示:“只同意搞4200万元,其余同意袁秘书长的意见。”易佑德则签批同意两人意见。
  8月15日,黄建军与“恒信证券”签订了合同。“管理中心”将4200万元汇入“恒信证券”“658”资金账户。“恒信证券”随后购买了2003年第七期国债,并于同年9月1日向管理中心出具了一年期《受托资产证明书》。同日,即将该笔国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质押,继而在该公司设立的“631”(户名刘湘坤)个人资金账户上进行国债回购操作,融资套现4196.85万元。
  次日,在上海某公司操纵下,“恒信证券”通过多次转账,将其中3900万元转到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所控制的相关账户上,用于两公司以及关联公司支付国债回购到期款、委托理财回报等。
  “恒信证券”从娄底市获得4200万元住房公积金委托国债管理合同后,其负责人又多次找到黄建军,要求做第二笔业务。见黄建军没有同意,他们再次要求袁跃做易佑德的工作。
  2003年9月22日,易佑德要黄建军写一份将4000万元委托“恒信证券”进行国债投资管理的请示,报其审批。当天下午,黄建军将报告交给易佑德,易佑德将袁辉显、申某某叫到办公室说,北京一个姓王的朋友给他打电话,要求再投放4000万元到“恒信证券”,并当面在报告上签批:“同意购买4000万元。”
  就这样,黄建军再度与“恒信证券”签订了4000万元住房公积金委托理财合同和补充协议书。收到第二笔巨款后,“恒信证券”如法炮制,套现后将钱同样转到了相关账户上。
  不久,这两笔公积金很快遭遇不幸。2004年6月,随着“德隆国际”及其关联公司非法融资操作的股票崩盘,“恒信证券”出现重大结算风险,其用于国债回购的质押券全部被强制转移。此时,娄底市数千万元住房公积金实际上已经“尸骨”全无。

  购买国债还是“委托理财”?
  2004年5月,娄底市委、市政府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计时,发现8200万元资金存在重大损失风险,审计结果是:这笔巨款属于“高息理财”,失去了住房公积金的公益性基金的性质,而且,圈走8200万元的“恒信证券”的负债率高达1010%。
  事关重大,娄底市委、市政府随即将此案交给公安、检察机关侦查。侦查结果为:“恒信证券”负责人等人从中提取“业务费”和“中介费”226万元,部分送给袁跃、黄建军等人。调查同时发现,时任娄底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的易佑德,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及证券投资相关法律、法规,违背娄底市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只能购买一级市场国债的决定和管委会职责、议事规则,违法、违规批准将住房公积金进行非法委托理财,没有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亦没有告知相关监督部门,涉嫌滥用职权。但此时的易佑德已调任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事发不久,娄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黄建军被判刑,另一涉案人娄底市政府原副秘书长袁辉显被另案处理。
  2006年12月21日,长沙市中级法院就易佑德滥用职权造成巨额住房公积金损失一案进行审理。公诉机关指控,娄底市8200万元住房公积金除以先期收益名义收取的370余万元外,其余本金7829.2万元及国债法定利息640余万元全部损失。
  但在法庭审理中,易佑德否认自己有罪,辩解说,娄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两次请示报告的内容都是购买国债,并未提及委托理财一事。
  对于易佑德因涉嫌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巨大损失而走上法院审判庭一事,许多人看法不一。有人认为易佑德滥用职权,是明知故犯,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惩。也有人说易佑德平时廉洁自律,不是个贪财的人。“有关部门在搜查他的柜子时,只看到一个记录本,上面写着谁送了礼,何时又全部退了。”一位知情人说,而且,至今也没有查出易佑德的经济问题。
  该知情人说,易佑德错就错在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于国债投资的两笔巨款时,疏忽了一些细节,被手下的人戴了“笼子”(被蒙骗)。如果他在报告上批示时,表述更加充分详细一些,并在后来进行监督的话,就会避免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